寧波交警提醒: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可能被判入刑
來源:中國寧波網(寧波日報) 作者:王曉峰、石奇峰 發(fā)布時間:2012-04-10 11:44
據了解,根據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電動自行車不屬于機動車,因此醉酒騎電動自行車,不可能使用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進行刑事處罰。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酒后駕駛非機動車也是不允許的,應給予酒駕者罰款50元的處罰。
不過,寧波交警提醒市民,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電動自行車并非一定就是非機動車,認定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必須依法鑒定。如果醉駕屬于機動車范圍的電驅動輕型摩托車,應當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前不久,杭州市蕭山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特殊”的危險駕駛罪,張某因醉酒騎超標的電動自行車,被判處拘役2個月15天,并處罰金2500元。這是去年5月1日起“醉駕入刑”以來,浙江因醉酒騎超標電動自行車被以危險駕駛罪判刑第一人。
摘編:何覺林; 摘編日期:201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