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鳥”在打假維權期間更加成熟壯大
來源:天津泰豐小鳥電動車業(yè)有限公司 作者:小鳥 發(fā)布時間:2011-11-17 11:56
民法院依法対“小鳥伊人”商標爭議案件做出終審裁決,駁回臨沂海闊商貿(mào)有限公司訴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的行政訴訟請求,維持了商標評審委員會在
通過這個商標爭議案件得出:一是“小鳥”地位不可取代,二是“小鳥”信念永不動搖,三是“小鳥”做事光明磊落。
據(jù)了解,2010年以來,小鳥兩次組織全國打假維權行動。河南商丘、虞城、柘城、山東菏澤、泰安、徐州、宿遷、淮安、等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了各種侵犯小鳥商標的違法行為。商丘市工商局、柘城縣工商局在立案查處“小鳥伊人”不正當競爭的同時,依法認定 “小鳥電動車 ”為知名商品。在打假維權期間,小鳥更加成熟壯大。天津泰豐小鳥電動車業(yè)有限公司成為中國自行車行業(yè)協(xié)會理事單位、天津電動自行車行業(yè)協(xié)會副理事長單位。“小鳥”成為天津著名商標品牌,榮獲第四屆中國商標節(jié)“2011消費者最喜愛的綠色商標”稱號,通過打假維權彰顯了小鳥的英雄本色。
摘編:何覺林; 摘編日期: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