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昆明交警專項清查違法電動自行車
來源:云南網 作者:楊之輝、郭峰 發(fā)布時間:2012-02-01 18:44
據介紹,從
整治期間,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對當事人無法提供電動自行車合法來歷證明的,將依法扣留車輛。
同時,昆明交警溫馨提示,電動自行車未辦理注冊登記,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qū)域道路上行駛。
摘編:he; 摘編日期:2012年1月31日
據介紹,從
整治期間,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對當事人無法提供電動自行車合法來歷證明的,將依法扣留車輛。
同時,昆明交警溫馨提示,電動自行車未辦理注冊登記,不得在昆明市行政區(qū)域道路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