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交通管理通告
來源:江門日報A2版(時政要聞) 作者:江門市公安局 發(fā)布時間:2011-08-01 16:34
關于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和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交通管理的通告
為規(guī)范我市交通行駛秩序,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我市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我局決定從2011年7月18日起,在全市范圍開展汽油機助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規(guī)范管理和專項整治工作?,F(xiàn)通告如下:
一、我市全市范圍內,禁止超標汽油機助力車、電動車上路行駛。
二、駕駛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汽油機助力自行車上路行駛必須走非機動車道,必須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不得有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行駛、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違者處警告或20至50元罰款。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按非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三、從2011年7月18日起,發(fā)現(xiàn)超標電動車、汽油機助力車上路行駛的一律查扣。無牌無證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處以罰款100元。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的,處以罰款1000元,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按照機動車違法行為處罰標準進行查處;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
江門市公安局
2011年7月18日
摘編:admin888; 摘編日期:201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