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審議通過
近日,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人民政府2020年規章立法計劃》《東莞市2020年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建議》,確定一批規章立法計劃和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建議,擬作為市政府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
建議初次審議項目共3件,其中包括由市公安局牽頭起草的《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目前,東莞在電動自行車銷售源頭和路面管理上效果欠佳,相關交通事故多發,且客觀上電動自行車存量較大,需要調整當前的相關政策。通過立法來加強電動車管理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能夠更加合理規范的進行電動車的管理工作,能夠在出現交通問題、路權問題等社會矛盾時有法可依,有據可查。
前段時間,江蘇省擬通過立法形式加大對電動車的管理力度,成為行業熱議的焦點,如果審議通過,江蘇將成為全國首個以立法形式對電動車管理的省份。
加之,此次東莞擬明年通過立法管理電動車,將為全國的電動車管理起到了積極的引導作用。有可能進一步加速全國立法管理電動車時代的到來。
相信對于電動車的立法管理,將成為未來兩三年的一個重要趨勢。
摘編:中自協; 摘編日期:201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