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太原無牌電動自行車禁上路
來源:2019-3-6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9-03-08 13:12
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之規(guī)定,今年5月1日起,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因此,請您盡快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手續(xù)。
據了解,2018年5月7日太原市開展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據交警介紹,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必須滿足如下條件。電動自行車軸距不得超過1.25米、車重不超過55公斤、車寬不超過0.45米(不含車把手和腳蹬)、車輛具有腳踏騎行裝置、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時速不超過25公里。
辦理登記上牌業(yè)務時,需要攜帶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所有人為單位的,提供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加蓋公章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購車發(fā)票或者車輛其他合法來源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并填寫《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登記申請表》。
今年5月1日之后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需出示增值稅發(fā)票。今年5月1日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如發(fā)票遺失的,在申請表背面填寫《電動自行車合法來歷證明承諾》。合格證遺失的需前往同一品牌商家開具《電動自行車參數情況表》,并加蓋品牌代理商的公章。
摘編:中自協(xié); 摘編日期:山西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