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前深圳電動自行車“限行”為緩沖教育期 來源:搜狐(深圳晚報) 作者:唐光明 發(fā)布時間:2012-04-01 14:12 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深圳市主要干道以及部分市政道路全面限制電單車通行。2日起,深圳交警將嚴格依法查處駕駛電動自行車(含特殊行業(yè)車輛)在深圳市道路上違法載人載物的以及上機動車道行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但4月1日至15日為緩沖教育期,對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教育放行。 摘編:he; 摘編日期: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