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管部門建議:電動車將實施年檢制
來源:南昌新聞網(wǎng)(南昌晚報) 作者:楊凱、王婧 發(fā)布時間:2011-03-14 15:53
據(jù)3月14日南昌新聞網(wǎng)(南昌晚報)記者報道,今年5月1日,南昌擬全面禁摩;
據(jù)《南昌晚報》記者了解,現(xiàn)在我國實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shù)條件》于1999年出臺,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高于20公里,整車質(zhì)量(重量)應不高于40公斤。
對此,南昌交管部門建議實施電動車年檢制,對電動車車速、電瓶容量、剎車系統(tǒng)、車燈等適時檢測。對此,華東交通大學交通運輸與經(jīng)濟研究所博士查偉雄也持相同意見。他認為,要監(jiān)管達標電動車,除實施登記上牌外,啟用車輛年檢制也是一種排除隱患的最佳方式。另外,超標電動車和燃油助力車應該納入機動車管理,也就是說,“禁摩”后這些車輛也應禁止上路。
目前,南昌市政府有關(guān)部門尚未對“禁摩”后電動車是否該啟用年檢作出明確表態(tài)。據(jù)了解,如果該方案初定實施,有關(guān)部門將向政府匯報,并召開聽證會進行討論。(編輯:鄧微)
摘編:何覺林; 摘編日期: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