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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魯晚報:電動車不該成“治堵”的替罪羊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黃廣華 發(fā)布時間:2012-11-09 15:10
          隨著各種車輛的保有量越來越多,濟寧城區(qū)交通壓力越來越大,城區(qū)道路越來越堵,這已經(jīng)讓越來越多的市民感到出行的不容易。為了治堵,近日,濟寧交警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針對電動車自行車占用非機動車道行駛將罰款20元的做法引起廣大市民的爭議。很多市民表示,就目前濟寧城區(qū)道路狀況而言,很多電動自行車是“被迫”走機動車道的,相關部門不能把電動車當成“治堵”的替罪羊。
          比自行車省力,比汽車便宜,比坐公交車方便,電動車的諸多優(yōu)點,注定它會成為普通老百姓首選的交通工具。走在濟寧城區(qū)街頭,非機動車道上,滿眼是各種各樣的電動車在快速穿行。特別是十字路口,綠燈一亮,電動車如潮水一般涌來,就濟寧城區(qū)來說,保守估計在10萬輛以上。
          據(jù)交警部門的相關統(tǒng)計,稱電動車已經(jīng)成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最大隱患。但交警部門的說法顯然并不足以服眾。因為有數(shù)據(jù)對比顯示,2001年到2007年,中國非機動車事故死亡人數(shù)減少2733人,降幅為58%,而同期電動自行車數(shù)量增加了1億多輛。這至少說明電動自行車并不是想象的那樣危險。
          少數(shù)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橫沖直撞、違反交通規(guī)是事實,但大部分人還是老老實實騎車的。因為一部分人的不文明行為讓全體電動自行車用戶一起受罰顯然有違公平。更何況相當一部分電動自行車主違反交通規(guī)則也是事出有因。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濟寧很多路只有機動車道和人行道,沒有非機動車道,電動自行車只得開上機動車道;一些司機把汽車停到了非機動車道上或是借道超車,逼得電動自行車“無路可走”,只能上機動車道與機動車搶道。
          再者,機動車路權與非機動車路權應該是平等的,行人與騎車者的路權同樣應予以尊重。要疏導交通、解決擁堵,自然應該先從占用四分之三交通資源(路面)的機動車入手,而不是首先拿非機動車開刀。
          城市管理者既不在道路規(guī)劃和交通管理上想辦法,也沒有采取措施控制汽車數(shù)量,反而把電動自行車當成了交通擁堵的罪魁禍首,選擇“一刀切”式的罰款,以犧牲適合中低收入者的電動自行車,來保證機動車的路權。這不僅與節(jié)能減排的目標背道而馳,也有損社會公平。而且,最大的危險是,罰不住,干脆放任不管,更是執(zhí)法大忌。
          因此,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不是哪一個部門的事,應遵循“多管齊下”的原則——作為生產(chǎn)企業(yè)應從源頭把關,生產(chǎn)出在安全性能和速度指標上均能符合人們出行需要的達標車輛;作為交管部門,應硬起手腕,對電動自行車上路中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懲治;而作為騎車人,也應從自我做起,文明遵章上路。
          有社會人士指出,作為一種效率較高的代步工具,電動自行車的出現(xiàn),滿足了很多人出行的需要,同時,也改變了路權的分配格局,使現(xiàn)有的交通秩序發(fā)生變化。因此,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科學合理的日常管理,不僅是保障人們出行權的需要,同樣,也是對政府管理智慧的一次考驗!
          摘編:hejuelin;   摘編日期: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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