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多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方案仍在路上
來源:南方農(nóng)村報 作者:魏偉 發(fā)布時間:2012-07-20 14:12
雖然距離廣東省五部門定出的最后限期已經(jīng)超過半個月,但只有個別地市公布了關于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
根據(jù)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經(jīng)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廣東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廣東省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廣東省環(huán)境保護廳五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加強我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意見通知》(粵公通字(2012)115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市對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的管理,要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盡快拿出方案報當?shù)卣鷾?并報省聯(lián)調(diào)辦備案,方案對社會公布時間不得超過2012年6月30日,過渡期最后時限不得超過2015年6月30日。
日前,《南方農(nóng)村報》記者從梅州、江門等地相關部門了解到,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方案仍在路上。
梅州市公安局警察公共關系科相關負責人及江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均告訴南方農(nóng)村報記者,“本市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方案正在緊鑼密鼓制定中,尚未制定好。”
湛江市的管理方案則已經(jīng)完成了征求意見階段。6月22日,湛江人民政府官方網(wǎng)站張貼了《關于征求〈湛江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公告》,意見征求期限從2012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6日止。
根據(jù)《湛江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使用過渡期從全市開始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之日起一年期止。過渡期期間,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辦理臨時通行注冊登記,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放臨時通行特別號牌和行駛證。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注冊登記期限屆滿,臨時通行號牌和行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注銷。另《湛江市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管理方案》(征求意見稿)指出,對過渡期內(nèi)超標電動自行車實施每戶限額注冊登記。每戶人口3人(含)以下的允許注冊登記一輛,3人以上的允許注冊登記兩輛;外來戶憑居住證按上述數(shù)量限額辦理。
湛江某電動車經(jīng)銷商告訴記者,“這個征求意見稿看上去很嚴厲,由于還未執(zhí)行目前尚未對生意造成影響。”
就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目前制定的進度,記者詢問了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法制科陳科長,他表示,“省里非常重視這件事,目前已經(jīng)啟動電動自行車相關政策細則的制定。”
摘編:admin; 摘編日期: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