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山市仍在銷售超標電動車
來源:廣州日報(ZSA18:匯民生) 作者:陳維澈、黃庭輝,羅知鋒/攝 發(fā)布時間:2013-04-03 16:27
今年1月,廣東省公安廳發(fā)布《超標電動自行車管理相關規(guī)定》,規(guī)定今年3月30日起一律禁止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對目前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在過渡期內逐步淘汰。
期限已過,超標電動自行車仍然在售。
據悉,隨著中山成為廣東省電動車管理辦法試點市,達標電動車上牌與管理問題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4月1日,《廣州日報》記者走訪電動自行車市場發(fā)現,盡管已過期限,但很多在售的電動自行車都是超標的,真正達標的電動自行車鮮有人問津。商家紛紛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政府部門的通知。
據了解,目前中山市電動自行車市場有“三大”問題:一是超標電動車仍大量在售;二是路上多為超標電動自行車;三是電動自行車管理方案早提交市政府,等政府審批。
摘編:何覺林; 摘編日期: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