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12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禁止走機動車道
來源:荊楚網(wǎng)(楚天快報) 作者:祝杰、閆穎、吳曙光 發(fā)布時間:2012-11-23 16:38
11月14日,襄陽交警部門公布市區(qū)“四車”管理措施:電動自行車禁止走機動車道,城區(qū)14條主干道對正三輪摩托車、人力貨運三輪車限行。12月1日起,管理措施正式施行。“四車”是指正三輪摩托車(俗稱摩的)、人力三輪車(含客貨運三輪車)、電動車(含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兩輪摩托車。近年來,在中心城區(qū)和主干道,“四車”交通違法行為十分突出,引起市人大高度重視。為解決這一問題,交警部門先后擬定3套管理方案,經(jīng)報市政府同意,“四車”管理措施正式出臺。
措施規(guī)定,12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禁止走機動車道;禁止人力客、貨運三輪車違反交通信號、逆行、走機動車道、亂停亂靠、非法營運;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加裝動力裝置、客貨混裝、載物超長超寬超高。
同時,城區(qū)14條主干道將對正三輪摩托車、人力貨運三輪車限行,限行時間為上午7點至晚上9點。具體路段為:東街、西街、南街、荊州街、檀溪路、長虹路(三九釀酒廠路口至白馬廣場路口)、人民路(老汽車站路口至工業(yè)區(qū)路口)、前進路、大慶路、解放路、長征路、丹江路、春園路、中原路(運送鮮活農(nóng)副產(chǎn)品的除外)。
交警部門提醒,對于“四車”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據(jù)相關(guān)法規(guī),從嚴處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公安機關(guān)將按規(guī)定予以警告或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將被拘留。
摘編:admin; 摘編日期: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