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車不能街邊一丟了之
來源:蕪湖新聞網(wǎng)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3-07-30 15:37
蕪湖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tǒng)自去年運營以來,讓市民們享受到綠色出行帶來的方便和樂趣。但市民們在使用公共自行車的過程中,有的將自行車丟失了。記者從天軸公司獲悉,市民如果丟失一輛公共自行車,需要賠償1500元。
近日的一天深夜,市民孟女士使用完公共自行車后,未及時歸還也未上鎖,導致公共自行車丟失,隨后孟女士趕到鏡湖派出所報案。記者從蕪湖天軸公共自行車租賃管理公司得知,近期有很多市民打電話咨詢自行車不慎遺失該如何處理的事情。有些市民騎車抵達目的地之后,因為旁邊沒有還車點,就將自行車隨意停放,有些是覺得自己等一下還要再用,就想“先暫時放一下應該不要緊”,但是等再回來的時候,就發(fā)現(xiàn)自行車不見了,諸如此類的事情時常發(fā)生。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辦理公共自行車租車卡之后,持卡人就有保管好所租車輛的責任,所借車輛必須歸還,如果使用期間自行車遺失,必須按規(guī)定賠償,一輛車子賠償1500元 。
摘編:admin; 摘編日期: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