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電動車問計于民值得期待
來源:楚天都市網(楚天都市報) 作者:劉凱玲 發(fā)布時間:2011-04-14 13:53
《昆明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第二版正式公示,向市民征求意見?!兑?guī)定》對電動自行車的通行制定了非常詳細的規(guī)定,包括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電動自行車須辦理注冊登記,領取號牌、行車證等(4月9日《春城晚報》)。
應該承認,電動自行車發(fā)展過程中確實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比如,有的廠商為了迎合消費者的需求,設計時速嚴重超標;由于沒有辦理牌照,騎車人存在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問題等等。但是,電動車本身沒有原罪,這些問題其實是生產商、騎車人與管理者的問題。
據專家介紹,如果執(zhí)行國標委此前制定的電動車國標,把“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劃入機動車范疇,中國將有2000余家電動車生產企業(yè)變成非法企業(yè),超過500萬就業(yè)工人面臨失業(yè),近億人出行受到影響。電動自行車納入上牌管理的范圍或許不是問題,但是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這比我們踩普通自行車的速度還慢,市民對此未必滿意。再說,市民家里原有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如何處理,如何補償也是一個現(xiàn)實問題。
昆明市擬出臺地方規(guī)定,規(guī)范電動車管理,并主動問計于民,如是姿態(tài)值得肯定。在我看來,制定電動車管理規(guī)定不必追求時間效率,而要追求實際效率,在問計于民、小心求證方面做足功課。我們期待更多城市放寬電動車準入門檻,讓電動自行車成為城市的美麗風景線。(武漢市民)
摘編:admin888; 摘編日期: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