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報:新國標有望年內出臺
電動自行車限速擬提至26公里
爭論、修訂了11年之久的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有望年內出臺。在昨天中消協(xié)和國際銅業(yè)協(xié)會舉辦的“電動自行車消費大家談”公益活動上,全國自行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相關負責人透露,今后,“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分3類,最高限速也將從現行的20公里/小時放寬到26公里/小時。
“從來沒有一個標準的修訂會歷經這么長時間”,全國自行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余世光說。我國從2002年起開始啟動電動自行車國標的修訂,11年時間先后出了十多個修訂草稿。電動自行車的車速、車重等問題一直是各方博弈的焦點。
每小時限速再快6公里
1999年時的國標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隨著人們工作節(jié)奏加快,很多消費者覺得電動自行車車速過慢,便自行改裝加速。
余世光透露,正在修訂的最新意見稿中,把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設計速度擬定為26公里/小時,“這是我們根據實際調查確定出來的一個比較安全的速度”。
車速快了,對剎車也有新要求。據介紹,緊急剎車時,在普通路面的制動距離由原國標中的4米縮短到3.8米;雨雪等濕滑路面的制動從原來的15米降到12米,這樣騎車人能在更短的安全距離內剎住車。
用技術手段限制超速改裝
目前的電動自行車只要稍加改裝就能達到“增速”的目的,新國標將從技術手段上對這一現象加以限制。
余世光透露,屆時所有電動自行車上都會強制安裝上一個無法拆卸的速度傳感裝置,“一旦車速超過設計的26公里,該裝置就會自動報警,將電動自行車自動斷電。”這意味著將來電動自行車不太可能被輕易改裝、超速行駛。
整個新國標修訂意見稿里,僅涉及安全的標準條款就增加了16條,引進了機械安全、電性能安全、行駛安全、材料安全等概念,且具有可操作性,“車速提高并不意味著安全系數降低”。
按車重不同分3種類型
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理事長馬中超介紹,正在修訂的國標把電動自行車分為3類:分別是Ⅰ(智動)型、Ⅱ(助動)型、Ⅲ(電動)型。智動型,車型較輕巧便捷,適合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出行,以騎行帶動電力,“邊騎邊來電”;助動型,適合在道路較寬敞、車輛較少的郊區(qū)和城鄉(xiāng)結合部騎行,既可用電也可腳蹬;而電動型,主要適用于農村地區(qū),因為農村車輛少,且距離相對較遠。
這三類車將統(tǒng)一限速為每小時26km,不含電池,車重分別限定為不超過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電動自行車要適應不同城市道路情況和消費需求,不搞‘一刀切’”,馬中超說,今后,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的城市交通管理現狀分類管理。
此外,每輛電動自行車在出廠時會設置一個15位編碼,相當于它的“身份證”,就像汽車發(fā)動機號一樣,讓每輛車具有“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