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零容忍整治違規(guī)電動車
成都交警今起專項整治8類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數(shù)據(jù)
一季度成都地區(qū)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違法數(shù)據(jù)
發(fā)生電動自行車事故176件 死亡41人 傷176人與去年同比事故件數(shù)上升3% 傷人上升7.3%
整治
即日起,“零容忍”專項整治8類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
其中,可能引發(fā)一般過錯的2項,嚴重過錯的3項,從重定責的3項,“包括違法搭人、騎電馬兒上汽車道、醉駕騎電馬兒等。”
意義
據(jù)交警介紹,此次整治是為讓市民了解到平時不注意的小違法可能引起的嚴重后果,提醒市民避免因此在事故中形成重大過錯,并希望糾違對象配合處罰,“如果妨礙民警執(zhí)法,將被追加處罰。”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指導意見》昨起正式實施
昨日,《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實施。行人翻欄桿橫穿馬路、電動自行車跑上機動車道……類似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一旦引發(fā)事故,即使是作為弱勢群體的行人,其行為也會被認定為一般過錯、嚴重過錯,甚至從重判定,在責任劃分中可能處于不利地位(本報曾報道)。
隨著《指導意見》的實施,成都市交管部門從即日起,針對該規(guī)定中8類電動自行車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在成都地區(qū)展開“零容忍”式的專項整治。其中,可能引發(fā)一般過錯的有2項,嚴重過錯的有3項,從重定責的違法行為有3項。交警介紹,“常見的騎電馬兒穿行下穿隧道的行為,就屬于嚴重過錯中的‘非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進入機動車道通行’,將頂格處罰。”
“包括違法搭人、騎電馬兒上汽車道、醉駕騎電馬兒等,都是重點整治對象。”交管局民警介紹,此次整治是為讓市民了解到平時不注意的小違法可能引起的嚴重后果,并希望糾違對象配合處罰,“如果妨礙民警執(zhí)法,將被追加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