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警:超標電動自行車盡快申領臨時標識
據(jù)北京交管部門消息,《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自2018年11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全市已有87.3萬車主申領了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根據(j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轄區(qū)電動自行車上路應當依法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北京交管部門將于5月1日起不再辦理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目前,距離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核發(fā)截止日期還有2個月的時間,市交管部門提示尚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車主,盡快通過北京交警APP中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平臺”辦理申領手續(xù),到預定地點領取臨時標識,避免期限臨近時人多擁擠,甚至因未申領號牌而無法上路行駛。
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chǎn)品目錄制度。目錄內(nèi)的電動自行車,經(jīng)登記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駛;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須申領臨時標識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懸掛,并設置了3年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對未按規(guī)定申請并懸掛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不在產(chǎn)品目錄內(nèi)的電動自行車,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jù)《北京市非機動管理條例》第二十七、二十八條規(guī)定,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cè)颂?000元罰款;對在產(chǎn)品目錄內(nèi)的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未登記申領號牌或已登記未懸掛的,對駕駛?cè)颂幘婊蛘?0元罰款。
交管部門提示:尚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可以通過“線上申報、線下申領”和“預約辦理、現(xiàn)場領取”領取兩種方式申領臨時標識。“線上申報、線下申領”方式即通過北京交警APP中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平臺”申領臨時標識,選擇“線上申報、線下申領”申請界面按照要求線上提交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jīng)審核通過后,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提交身份證明并出示二維碼領取臨時標識。“預約辦理、現(xiàn)場領取”方式即通過北京交警APP中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平臺”申領臨時標識,選擇“預約辦理、現(xiàn)場領取”預約界面,預約領取臨時標識的時間和地點,預約成功后按照預約結果,到辦理地點現(xiàn)場提交身份證明并交驗車輛后領取臨時標識。2019年4月30日,本市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將結束。